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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3年禁止8种兽药,目前食品动物可用兽药剩11种

作者: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1-25 17:16:44

1月11日,农业部再出重拳,发布公告第2638号,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

记者:从公开的信息,我注意到农业部多次发布公告禁止一些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您能介绍下具体情况吗?

答:是的,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近几年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近3年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即2015年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2017年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这次禁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此外,2016年还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记者:近年来,兽用抗菌药问题屡见报道,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评价抗菌药?

答:两句话。

一是功不可没。抗菌药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菌药对动物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大肠杆菌O157、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菌药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菌药,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

第二句话,就是要规范使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都具有双重作用。同样,兽药也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可以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但不规范用药则会引发畜禽的群体性危害,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产生细菌耐药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所谓规范使用,就是指使用的兽用抗菌药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等。    

记者:我国养殖业可以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品种有多少?这些兽用抗菌药是否安全?

答: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生长。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共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商品饲料中长期使用的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有14个产品,这次禁止后就减少为11个产品。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动物产品就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记者: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菌药残留是否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答:兽药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根据MRL标准,人们食用含兽药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这是严格按科学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在实际生产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兽药残留,就认为其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记者:目前我国养殖业抗菌药使用情况是怎样的?

答:据行业调查初步统计,2016年度,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47万吨,销量为5.04万吨。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畜牧饲养大国,2016年我国畜禽饲养量牛约1.58亿头、羊6.08亿头、猪11.2亿头、家禽182.72亿只和兔7.39亿只。这么大的饲养量,但我国畜禽养殖抗菌药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递增。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菌药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记者:我也注意到,农业部正在对兽用抗菌药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将做哪些工作?

答:当前,细菌耐药、兽药残留可以说全球关注、人民关切,为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这个计划是继2015年“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之后,又一项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兽用抗菌药物治理顶层设计。该计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和关键措施,着力推动实施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等6大行动:

一是实施“退出行动”,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
二是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管;
三是实施“监测行动”,组织实施“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四是实施“监控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监控;
五是实施“示范行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
六是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

2018年,我们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重点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    

记者:您能具体介绍下“退出行动”和“示范行动”?

答: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行动,就是对目前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实施“三步走”策略,到2020年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品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行动,就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在养殖大县、全国绿色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和具有规模养殖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选择生猪、奶牛等优势畜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探索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等产品替代抗菌药物。

通过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教育,推动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特别是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记者:执业兽医在抗菌药物使用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请问农业部在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作用发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国执业兽医制度确立以来,农业部和各级兽医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执业兽医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全国共有7.3万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也就是说有7.3万人具备了开具兽医处方的条件,这对于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满足畜牧业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执业兽医的需求,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断扩大和充实执业兽医队伍;二是按照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大力推动畜禽养殖、诊疗等场所配备执业兽医;三是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以执业兽医为主体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或“菜单式”兽医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乡村兽医作为国家认可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可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兽用处方药。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30万余人的乡村兽医队伍,在基层动物诊疗、用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执业兽医队伍的有益补充。    

农业部近几年不断加强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的力度,近3年农业部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2015年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2016年还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2017年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此外,今年将禁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

那么,农业部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的这8种兽药产品都是什么?为何要禁止使用呢?

洛美沙星

洛美沙星系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有杀菌作用,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耐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对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抗菌效果较好。其抗菌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细菌DNA转录与复制,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及阴性细菌均有杀菌作用。

培氟沙星

培氟沙星是氟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对G-及G+菌,包括肠细菌科、绿脓杆菌、不动杆菌属、嗜血杆菌属,奈瑟氏球菌属及葡萄球菌属(包括耐甲氧西林的菌株)具有广谱活性。其抗金葡菌性能和万古霉素相仿,但抗绿脓杆菌不及环丙氟哌酸和噻甲羧肟头孢菌素(Cetazidine),对一些多价耐药菌株和甲氧青霉素(Methicillin)耐药菌也有效。

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包括肠球菌)、肺炎链球菌、淋球菌、大肠杆菌、枸橼酸杆菌、志贺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属、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螺旋杆菌等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和沙眼衣原体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诺氟沙星体外对多重耐药菌亦具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诺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长期食用喹诺酮类药品残留肉食品可造成人体呼吸道感染、基因突变、致癌。 

农业部禁用评价

经农业部组织开展的兽药安全性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农业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属窄谱杀菌剂。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痢疾杆菌、布鲁氏菌、弧菌、绿脓杆菌等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中对绿脓杆菌和弧菌的杀菌作用强大。其杀菌机理是损害细菌细胞膜,增加其通透性,使菌体内氨基酸、嘌呤、嘧啶、K+等外漏,亦能影响核质和核糖体功能,导致细菌死亡。细菌对本品不易产生耐药性,与多粘菌素B之间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但与其他抗菌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性。所有革兰氏阳性菌和变形杆菌属、布鲁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对本品耐药。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外用治疗烧伤和外伤引起的绿脓杆菌感染。作饲料药物添加剂,有促生长作用。

农业部禁止用于动物促生长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开展了硫酸粘菌素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农业部决定停止硫酸粘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非泼罗尼

非泼罗尼是一种对多种害虫具有优异防治效果的广谱杀虫剂。其杀虫机理是,能与昆虫中枢神经细胞膜上的γ-氨基丁酸受体结合,阻塞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从而干扰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导致昆虫死亡。主要是通过胃毒和触杀起作用,也具有一定的内吸传导作用。

非泼罗尼一般指芬普尼。一些研究实验证实芬普尼会使动物、环境生态带来危害,也是一种致癌物质,因此目前芬普尼已被许多国禁用,包含意大利、法国、中国大陆。

农业部禁止使用公告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用于食品动物。(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

氨苯胂酸

为五价有机胂制剂。具有广谱高效的抗菌能力,能有效抑制并杀灭大肠肝菌、沙门氏菌、球虫、附红细胞体、密螺旋体、衣原体等细菌和原虫。并且,氨苯胂酸还可使机体同化作用加强,促进机体内蛋白质合成,改善鸡蛋品质,增强骨髓的造血机能。

喹乙醇

又叫快育灵。其性状为淡黄色结晶状粉末。它具有很好的抗菌效果,对革兰阴性菌特别敏感,对革兰氏阳性菌的最小抑菌浓度为50~100μg/ml,优于金毒素、四环素和土霉素等。并对螺旋体也有很好的抑制作用,与其它抗菌素之间不存在交叉耐药性,所以喹乙醇对临床常见病原菌的敏感度比较高。

洛克沙胂

为具抗菌剂作用的有机胂制剂,具抗生素和促进生长的作用。它在畜禽养殖生产中,主要用于促进畜禽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促进畜色素沉积。在家禽兽医临床上,可增强其它抗球虫药的治疗效果,以及提高蛋鸡产蛋率。在猪病临床,对治疗猪的痢疾及肠炎效果较高。

安全影响

喹乙醇对动物的安全性比较差,临床经常会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喹乙醇有中度至明显的蓄积毒性,对大多数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对人也有潜在的三致性,即致畸形、致突变、致癌等作用。在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有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而氨苯胂酸和洛克沙胂,为有机砷药物。美国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FDA)信息,洛克沙砷,可能致使鸡体中含有致癌物质砷。据悉,洛克沙砷在美国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生产,主要用来杀死寄生虫并促进家禽生长。洛克沙砷1996年在中国上市,目前有多个厂家生产。

农业部禁用评价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农业部组织对喹乙醇预混剂、氨苯胂酸预混剂、洛克沙胂预混剂3种兽药产品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认为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可能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农业部决定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农业部公告 第2638号)


(文章来源  中国水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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